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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admin 时间:2024-01-16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(广东)网站获悉,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锦丰纸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东环罚字[2023]265号。具体信息如下:
2023年3月16日现场监测时,你单位正在生产,锅炉(2t/h)、瓦楞纸板生产线日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《监测报告》(报告编号:ZML23030155)显示,你单位厂界西北外1米处生产噪声超标3dB(A)。处罚依据
“违反本法规定,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东莞市优源纸品各种哈夫节